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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雅圖之旅也快結束了,但是這時候又出現與惡房東的爭執,
說實在的,我真的不知道到底哪裡得罪他了,
還是就是單純的tone不合,每次跟他講話一定都要讓我有怒到!

先前丟掉電腦的時候,因為這邊的老師告訴我說可以問一下房東看看房子有沒有保竊盜險!
所以我就打電話去給房東問一下,整個對話大概如下:
我:「房東你好,因為我上星期電腦在房間丟掉了,所以我想要請問一下這房子有沒有保竊盜險?」
房東:「房子要保竊盜險是你們房客的責任,我們不負責保這個險,竊盜險一個月二、三十塊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你們房客應該自己要大家共同去分擔啊,問我幹嘛!」(口氣莫名的激動大聲)
我:「所以那就是沒有囉!我只是想要問清楚這一點而已!」
(心裡還覺得奇怪!是我丟掉電腦還是你丟掉電腦,你怎麼比我還激動)
房東:「你第一次來美國嗎?連要保竊盜險這件事都不知道?」(大概就是立委質詢的口氣吧!)
我:「對啊!我是第一次來美國啊!你之前又沒說!」(開始也有點怒了!)
房東:「就算是第一次來,這也是common sense!」(掛電話)
我在電話的另一端,氣的差點要摔電話了!

結果這次因為房租租約終止的事,又讓我再次發飆了!我跟房東的Email對話如下:
第一封:
林同學:
有一個女同學想租你的房間。我要知道你要租到那時候,還有你回台灣的正確日子,
我才能和那女孩子簽約。請你儘速讓我知道。
房東

我的回信:
林先生:
我預計離開的時間是6/8日,想問你我可以租到那時候嗎(例如我繳三分之一的房租),
或者是說妳跟那女同學簽約從六月開始,如果他可以在我搬走後再搬進來,
那我再貼他三分之一月的房租?
大概是這樣,造成你的不便請見諒。

他的回信:
林同學:
 你是一定要付六月的房租。那個女孩子也是要六月搬,只是那一天我還不曉得。
決定權是在她那邊,例如她決定六月二十一日搬,那我會把六月份的房租Prorate退,退九天還你。
因為我是不能一個房間收兩份房租。

這樣的回覆,讓我實在是無法接受,於是我決定五月底就搬離房間,
剩下的時間去別的朋友家打地鋪一直到回台灣好了!
所以後來我又在今天寫了一封信給他說要五月底前搬離(合約規定要在搬離開之前三十天通知)


我的信:
林先生:
我是台灣會館五號房客,因為後來重新確認班機時間,改定提前一些時間回台灣了,
所以我大概就住到五月底為止,所以我五月三十一日就會將房間清理並搬出,
在合約上,或許你也會比較好簽約!謝謝這段期間的照顧。
 另外四號房客好像因為整個暑假也要回台灣,所以他亦要租到五月底,
之後三號房客要換房間到四號去,他們也順便要我說一聲!

他的回信:
你的單子已經下了,你不能改變。你的房間我已租掉,
新房客十日搬入。你要付到六月八號房租。


看完這樣的回信真是讓我一整個怒,我一切都按照你的合約規定,
憑什麼你說我住到幾天就是幾天!我之前的信件也只說預計住到六月八日!
於是我最後比較不客氣的回了一封信給他,信件如下:

林先生:
什麼單子?我又沒有簽什麼單子?!
之前合約上說遷出一個月前要通知你,
我也是按照規定在一個月前跟你說,
之前的信也只是詢問我大概什麼時候要走,
我當然要講一個最保守的時間,
又不表示我就是那一天才走,這樣的結果我不能認同,
如果新房客可以願意早點搬進來,你亦可以跟他改約!


真是沒見過這麼機車的房東,我口氣很好的跟他說,每次回我話的口氣就是很不好,
我到底是哪裡得罪他,連我房間的冰箱壞掉也要說我的狀況怎麼這麼多!
我真的很想回他說,是你的房子狀況多好嗎!
心情超不爽!想要去趕羚羊了!



後記:
後來房東一早就回信了,果然他還是有點怕惡人的,
雖然口氣還是不好,但是已經屈服了,只叫我重新下單子給他!
雖然口氣一樣不好,但至少還是扳回一城,不用再平白無故給他錢!

房東的回信如下:
你曉得在美國e-mail算是正式文件嗎?
請你今天自已親筆寫一張條子,寫上你要租到那時候,交給前面櫃台。
你再不寫出來,時間過了,你就要付下個月房租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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